为打击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药品等行为,全面清理规范辖区保健品市场。近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打假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全面摸排,严密部署。根据我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的保健品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局稽查大队及时制定了《保健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研究部署,提前对辖区内所有保健品店进行摸底,掌握经营地点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各保健品店是否存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对声称具有壮阳功效、改善性功能的保健品进行抽检,对存在销售“黄金甲”(标示生产商:贵州阳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提供:香港阳光生物科技发有限公司)以及“CROWN·3000”(顶点·3000)海洋生物提取物胶囊(标示美国耶鲁大学基因研究所研制,深圳鸿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销)等保健品进行重点检查并扣押(上述产品已经温州市药检所检验,均含有“西地那非”药品成分)。
二、明确分工,严格执法。此次检查,共分3个片区(灵溪片区、龙港片区、钱库宜山片区),大队抽调基层各所精干力量共计28人,分13个检查小组,对3个片区统一开展检查行动。我局执法人员负责前期对保健品的抽检、对已筛选产品的扣押及现场检查文书的制作等事项,公安人员负责后期对保健品中检出含有“西地那非”药品成分的经营人员、场所的控制及案件的调查、制作等工作。
三、行动迅速,成效明显。此次行动,共检查辖区保健品店37家,抽检各类保健品17批次涉及10家,检出阳性(含西地那非)的有“金伟哥”、“鹿茸肾宝”、“参茸虫草王”、“美国悍马”、“速勃延时王”等14批次保健品,另3批次待检。上述保健品有标示功能主治、适应症并符合药品特征,同时又检出含有“西地那非”药品成分,按《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一律按假药论处,共立案9起,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到目前,已有多人被刑拘,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保健品行业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有效打击了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