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拓展宣传阵地。在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利用科普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执业药师进机关、进园区、进学校,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并重点推进了社区科普宣传站建设,目前已建成10家。二是严肃惩治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测与监督性抽样结合。从日常监测违法广告着手,及时发现违法宣传广告,在第一时间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对违法广告产品的质量及其购进、贮存、销售各个环节一一核实过堂,发现可疑品种即时抽样送检。坚持日常监测与查处投诉举报结合。2014年4月底,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被检查药品不仅是江苏省2014年3月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被通报的违法宣传广告药品,而且还是同年4月初被我局移送工商部门的违法宣传广告药品。执法人员从该药店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中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购销合同、购进品种票据入手,查办了一起辖区内某药店从无证个人处购进并销售劣药舒筋活络案。严查严处屡犯行为。对极个别屡查屡犯单位,出重拳、用重典,高限处罚,发挥办案惩戒作用。三是不断强化跟踪督查。在宣讲经营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严肃查办违法行为的同时,指导相关单位完善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等台账记录管理制度,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台账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质量承诺制度,并签定经营质量责任状。通过召开经营企业约谈会和将规范广告发布纳入信用等级评定方式,帮助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提高第一责任人法律意识,有效促进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该局共移送违法宣传广告10起,抽样送检可疑品种2批,上报省局暂停销售品种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