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费警示,公布了台湾地区“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劣质油生产“全统香猪油”事件中受影响的企业和品牌名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做好消费警示工作,提醒消费者慎购、慎食相关可能使用了问题猪油的食品。同时,要求各地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做好名单中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行下架工作,并做好相关食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批号、标称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名称及联系人等信息的核查统计工作,为后续处置工作夯实基础,切实维护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