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打击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行为,该省专门制订并发布了《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品种信用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提供的违法广告数据,对以下四种情况将被纳入品种信用黑名单:违法广告品种连续一个季度列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违法广告名单;被取消黑名单品种一年内再次发布违法广告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公告的;其他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
对拟进入黑名单品种将在省食药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发布媒体等,在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或其陈述申辩理由无法律依据未采纳的,公示品种经省食药监局相关部门批准后列入违法广告信用黑名单并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告。
被纳入黑名单的品种及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范围,必要时有关部门将依法在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等惩戒措施。广告发布者若要消除黑名单,则需在指定媒体刊登整改启事、并视违法情节连续3个月或半年无违法广告监测记录,获得批准后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