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保健机构不得开展有创项目

2014-08-21 来源:健康报
  8月20日,由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的《保健服务通用要求》和《保健服务业分类》两项保健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宣传贯彻会在京举行。《保健服务通用要求》规定,保健服务机构不得开展可能造成消费者身体伤害、皮肤破损的服务项目,如放血、针刺等。
  
  这两项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发布,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健服务通用要求》对保健服务的项目设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场所设施作出了规定,要求保健服务技能人员,包括具有医学学历者,都应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保健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技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健服务业分类》将保健服务业主要分为调理保健服务、美容美体保健服务、专项技术保健服务、康体保健服务4大类,约40余项小类。
  
  中共中央党校与中国保健协会编辑出版的《中国保健服务产业发展蓝皮书》显示,目前全国休闲保健服务业已拥有各种类型及规模的保健服务企业140万家,从业人员2000多万人,年服务对象达70多亿人次,行业创造产值约6000亿元,约占GDP的2.3%。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企业之间无序竞争,在技术、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缺乏规范、科学的标准体系等问题。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