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浙江省部分县(市、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和农村家宴等领域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探索,取得较好成效。
富阳市作为餐饮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第一人,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与该市餐饮协会相互协作在餐饮协会会员单位中试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到2013年年底已有48家餐饮单位与公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嘉善县结合全省开展的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实事项目,引导3家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单位与人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随后,该县食全食膳食美配送中心等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分别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海盐县通过前期认真调研,于今年年初在农村集体聚餐环节试点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乡村厨师意外伤害保险”两个险种。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险保费为10元/桌,政府补贴5元。临安市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农村集体聚餐三个层面开展保险试点。把“学校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列入2014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在学校、农村集体聚餐两个层面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师生、老百姓集体聚餐购买保险。大中型餐饮企业层面,通过餐饮行业协会引导,由餐饮企业自主选择与有食品安全专业责任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合作,自愿参加投保。桐乡市绿色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与人保财险桐乡支公司签订了全省首份为农产品配送中心量身打造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门县11家学校食品配送企业也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
通过试点食品安全保险制度,有助于事前防控、降低企业风险、增强企业责任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药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食药企业是食药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有了食安全才能有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食品安全需要食品企业的自律,消费者的自觉抵制举报,更需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