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消息,2014年7月10~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一行赴上海调研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期间,滕佳材组织召开了保健食品立法相关问题监管部门座谈会,听取了上海市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等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滕佳材指出,保健食品立法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的重点问题之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组织研究论证,进一步理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措施,完善保健食品监管制度,为严格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他强调,一是根据我国监管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的条款。二是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范围,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制度改革,制定可操作的备案管理相关配套规定和技术规范,做到放得有效,管得到位。三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严惩重处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统筹考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和保健食品有效衔接,堵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空白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