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暨2014年风险监测工作会商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会上,国家卫计委表示,将依法制定好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样品的代表性,提高发现隐患的敏感性,并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会议还强调,要继续抓好2014年风险监测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通报工作,并注意加强交流,全面提升风险监测专业技术水平。
会议还通报会商了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阶段性结果。会议议定,将由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专家工作组,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以及地方专家共同参与,根据会议要求,研究制定2015年风险监测计划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