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从业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意识,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质量隐患和潜在风险得到清理控制,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确定检查对象。根据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经前期排查,确定浙江海力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专项检查对象。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本次检查重点是:委托双方合同的签订情况,委托双方有无相应资质,委托生产有无备案,受托方的原料管理、生产过程是否规范,产品的标识标签是否存在扩大宣传。
四是采取灵活方法。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飞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对委托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行业潜规则,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对有问题产品、有投诉举报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