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以来,全国各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牢固坚守 “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成为各地的重点工作。浙江是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大省,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浙江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行业紧扣市场脉搏,牢抓发展机遇,不断拓展创新,在国内同行业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全省食品添加剂企业300余家的年销售收入近100亿元,拉动着全省食品产业包括食品配料产业在内的产值1400多亿元。为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联合《市场导报》社重点推出了“食品添加剂,你究竟了解多少?”的宣传活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志泉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为食品添加剂揭开真相,朱志泉指出,在紧抓“大”转“强”战略机遇期,促使食品添加剂产业谋求新发展。
食品添加剂产业特点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品种除香精香料外有102种 (其中单体产品96种,食品配料6种),涵盖18门类。香精香料、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调酸剂、增稠剂、抗氧化剂等是主要优势品种。其中香精香料占总量的四分之一,营养强化剂和防腐剂各占总量的七分之一。
同时,浙江的食品添加剂产业还呈现出规模大、创新能力快、产品出口量大、经济效益好四大显著特点。在111家浙江食品添加剂企业中,2011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18家,销售收入最高企业达到19.75亿元。除此,浙江先后有37家企业获得国家、省和市三个不同级别的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还有一批著名商标产品,3家企业技术中心为国家级,15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省级。
当前,食品添加剂产业正处于由“大”转“强”的战略机遇期,在积极的产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2009年实施《食品安全法》以来,旧的行业管理体制已完全打破,新的监管体系尚未理顺。企业既面临上层行业监管体制不顺和法规、标准的缺失,又面临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基层行业管理严厉而混乱的食品添加剂安全执法,近几年来企业穷于应付,如履薄冰,正常生产受影响,开拓市场艰难。当前正处于由“大”转“强”的战略机遇期,却恰遇前所未有的新情况与新问题。目前行业发展喜忧参半。喜的是能在困境中逆势发展,忧的是由“大”转“强”的势头受到打击,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可能一时难以解决。
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它和非法添加物相同吗?”孙宝国在食品添加剂专题报告会上介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要进行充分的毒理学鉴定,其应用开发在国际上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加以管理。
但是要明白,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相同点是,都是人为故意添加的,都有可能出现在食品中。不同点是,添加非法添加物是有害的不法行为,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有益的合法举措。
我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标准GB2760等法律、法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被要求严格控制,在使用标准中规定了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目的(工艺效果)和最大使用量,最大使用量是使用标准的主要数据,它是根据充分的毒理学评价和使用的实际调查而制定的。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在专题报告会议上指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具备三个条件。首选是必要性,食品加工中可不加的就不加,能少加的就少加。如小麦面粉中增白剂经确定没有必要后,我国已规定不得使用。
其次是安全性,除了进行充分的科学实验之外,至少有两个发达国家使用后,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我国才会给予批准。其三是合法性,食品企业只有使用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才是合法的行为。
而非法添加物是向食品中加入的不在GB2760(最新版本)及其相关补充公告内容中的添加物。或虽然在该范围内但超过范围使用或超过限量使用的,也属于非法添加物。
非法添加物常常是被不法生产者非法加入食品中的各种不能食用的物质。比如三聚氰胺,放在建筑用混凝土里是高效减水剂,放在塑料制品里是很好的阻燃剂,但放到食品中就是非法添加物。
当然,食品添加剂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滥用”的问题,“滥用”主要表现在超最高限量使用,如计量不当或重复使用等,其次是超限定范围使用。如柠檬黄用于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