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包括互联网、电视购物在内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站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销售药品,以及刊播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情况。
一季度,对昆明电视、报刊等媒体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监测发现24个品种违法刊播广告1398条次,违法内容主要为夸大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的昆明鑫源堂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博泰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康济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济生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宝凯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站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销售药品,以及刊播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情况。
此外,该局与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开展电视购物联合检查,对昆明电视台1-6频道、昆明教育电视台电视购物节目进行监测,未发现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电视购物违法广告。
针对监测中发现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该局将严格抽验,及时发现假劣药品线索,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该局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每月初将违法广告信息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每季度联合发布违法广告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