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一直坚持严抓严管校园食品安全,按照“四个最严”标准,坚持预防、管理、服务并行,全力构建无缝对接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目前,全县大中小学校以及等级以上幼儿园数共92家,其中校园食堂90家,阳光厨房学校食堂90家,“阳光厨房”建成率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全部 B级以上,AB级率100%。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90家,配送比例100%。学校商店家数12家,品牌超市入驻家数12家,品牌超市比例100%。
建立“片长制”工作机制,确保监管人员与学校对象一一对应。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基层监管工作的成效性,建立较完善的“片长制”工作机制,初步形成“职责清晰、责任到人”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以辖区街道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小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干部为“片长”,负责该片区相关工作,责任到人,今年确定了小食杂店及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证无照、小餐饮经营秩序为“片长制”工作内容。
建立食品安全自律机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预防能力。强化学校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推行校园食品安全自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每个学校建立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负责人组成的四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定期自查机制,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由其定期对校园内进货查验、食品存储管理、人员培训及健康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及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内部检查和评价;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实现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介入控制和妥善处置。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实施长效管控。实施大宗物品实施定点采购,严把采购进货关口,长兴县学校全部实现粮油、豆制品、生猪肉产品统一配送全覆盖,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定点采购,统一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实施“阳光厨房”建设,严把食品餐饮关;植入“阳光厨房”理念,通过打造一批示范放心食堂,以创建促规范,推动学校食堂加工操作环节可视化、管理方式信息化、社会监督透明化、加工流程规范化;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严把食品销售关,全县校园内12家食品销售店全部由大型品牌超市直营,销售的食品全部由超市配送,确保了零售食品进货渠道规范可溯源;实施校园食品定期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关,结合“片长制”,由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片长每月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今年抽检共65批次校园内各类食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