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实施《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两年来,各县(市、区)从基层实际出发,创新监管工作思路,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基层协管员队伍和“互联网”等手段,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呈现诸多亮点。
其中,如东县从落实“民间厨师”主体责任入手,推行“勺长”信息公示“1+3”工作机制,通过属地公示、网络公示、星级公示等形成以备案公示为核心,融引导管理、行业自律、社会评价为一体的规范管理体系,发动社会监督、共治共享。截至目前,如东县已建档公示466人,星级评定370人。海安县推行农村家庭宴席集中服务点建设,在服务点规范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场所,配置必要设施设备。截至目前,海安县已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城郊结合部、旅游景点等区域建成110家农村家庭宴席集中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52%。港闸区积极探索住宅小区、公墓等配套固定用餐场所聚餐食品安全规范化提升工程,制定“惠民餐厅”提升标准,按“规范统一、便于操作、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长效管理。开发区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活动记录、基础台账,形成社会共治合力。通州区建立“互联网+农村集体聚餐”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集中配送“中央厨房”,通过“互联网”推行“一站式”家宴服务,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配备冷链运输、现场消毒等设施设备,加强全程质量控制。
据悉,全市农村集体聚餐登记报告已累计达4.12万例,未发生一起重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下一步,该市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推广复制成功经验做法,让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