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景山 记者李黎 发自江苏 近日,个体食品摊贩苏美霞从淮安市淮阴区食安办副主任赵劲松手中接过一张由王营镇人民政府核发的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这是《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淮阴区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该区诞生的首张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这张包括食品摊贩名称、经营区域、经营时间、经营品种等内容的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标志着食品摊贩从此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正式迈入持证经营、接受监管的新局面。
《条例》和《办法》分别对食品摊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备案要求等方面做出详尽规定,明确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100米半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对食品摊贩的设施设备等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自《条例》和《办法》实施以来,淮阴区积极采取措施,有序推进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对辖区内的食品摊贩进行调查摸底,初步建立食品摊贩的基本信息库,对全区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一一登记造册建档;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区食安办牵头各乡镇各监管部门120余人参加《条例》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条例》条文精神,熟练掌握主要内容。同时组织文艺宣传队采取进乡镇、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对食品摊贩及群众开展深入宣传;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目前,该区已制定了食品摊贩配套实施办法,统一了备案申请程序,制作了食品摊贩备案材料样本以及《进货查验制度》等各项制度,初步建成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完整食品安全责任链;四是开展整改指导。在日常监管中注重防疏并举,严肃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采取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有效方式,积极帮助食品摊贩改进制作方式,改善卫生条件,引导和支持食品摊贩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接下来,该区将继续稳步推进辖区内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