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玉民 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委员、国家电子商务标准化总体组委员、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务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经历了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不断认知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没有信用,交易难以有效进行,经济难以迅速发展,社会难以和谐稳定。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已成为为行业、地区、国家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大事,必要而紧迫。
然而:
――没有规范的信用术语,会导致整个领域概念的混乱和科学知识认知的偏差;
――没有规范的信用数据项与分类,信用信息就难于实现共享与交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效用就难于发挥;
――没有规范的信用报告产品标准,使用者就难于分辨种类繁多的信用报告产品质量水平,鱼目兼杂的信用报告产品会扰乱信用报告产品的消费市场;
――没有规范的信用服务标准,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信息安全就难于保障,信用机构的可信度与品牌就难于树立,优劣难分。
……
发展信用事业,不仅要完善信用法规政策制度的建设,更应加强对信用标准化的重视与研究。中国是一个大国,推进信用标准化,是服务于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的需要,是服于信用机构众多的需要,是服务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服务于经济全球化竞争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强化发展意识,坚定可发展信心
1.提升对“信用经济”的认知。
信用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的产生,其主要特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形成了科学理论。信用经济的理论构架已初步展现,能够形成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信用理论逐步完善,得到社会认可并在社会实践中应用。其中包括信用基础理论,信用标准技术理论、信用交易理论等。
二是产生了经济利益。信用产品与服务系列化,并不断推广运用,已能够为国家、地区,尤其是为各类组织机构的经济发展,带来现实的、直接的经济利益。
三是形成了产业结构。在社会经济体制中,已初步形成了以信用管理服务为中心的独立体系。涉及政府的各类信用管理机构、信用行业社团机构、信用研究与标准研制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
四是成为经济杠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及其产品应用,能够初步成为风险预测预警、调节经济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杠杆。
可以说,面对发展中的全球经济,信用经济是创新经济,不仅面临挑战,更有很好的发展远景。
2.科学理解信用标准化的作用
信用标准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可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依据,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发展。信用标准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信用标准化有利于促进信用领域的理论研究与文化交流。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和发展时期,很多概念和术语还都比较混乱,还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信用标准化中有关对术语的界定,搭建了信用领域在同一平台上交流的基础。
第二,信用标准化有利于促进区域信用体系技术建设快速发展。能够使管理者和投资者依据技术标准快速选择技术支持平台,搭建技术服务平台,避免技术系统建设的盲目性、重复性,避免不规范建设和走弯路,有利于节约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信用标准化有利于不同区域、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网络系统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奠定长远基础。相对完整、准确、可靠的信用信息是信用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各类机构的的信用信息系统,需要通过相关标准,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以确保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可靠性。
第四,信用标准化有利于支撑信用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通过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降低信用服务组织的采集成本;通过规范信用服务组织的产品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促进整个信用服务业规范化发展;通过制定有关指南、导则或技术规则,为信用服务行业提供比较科学的引导。
第五,信用标准化有利于全社会的信用监督与管理。可为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及社会各界提供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依据。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法律可直接适用的情况下,信用标准对信用监管的作用将体现得更加明显。
第六,信用标准化有利于树立品牌。信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有利于推广信用产品,培育和开拓市场,有利于地区、行业和企业信用品牌的树立。信用品牌是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对消费者承诺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体现。
因此可以说,信用标准化建设无论是对国家、政府、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凝心聚力,联合推动实施信用标准化战略
1.加快信用标准体系建设。
(1)根据信用标准体系构架,加快应用标准研究。
根据国家标准《信用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3792-2009)确定的信用标准体系内容由信用基础标准、信用技术标准、信用产品标准、信用服务标准和信用管理标准等五个部分组成的框架(如图1所示),结合各地区、各行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实际需要,加强资金、人员和时间的投入,分别开展对应标准研究,确保信用标准跟得上,用得好。从我国现状上看,特别是食品安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用问题更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现已颁布的信用国家标准,其数量远远未能满足社会的急需,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从事信用领域业内人员的关心和支持。
(2)积极落实应用国家信用标准。
截止2012年1月,我国已颁布实施了14部信用标准:
1)《信用 基本术语》(GB/T22117-2008)
2)《信用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3792-2009)
3)《信用主体标识》(GB/T 26819-2011)
4)《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GB/T22120-2008)
5)《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规范》(GB/T22118-2008)
6)《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格式规范 基本信息报告、普通调查报告、深度调查报告》(GB/T 26817-2011)
7)《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及代码》(GB/T23794-2009)
8)《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GB/T22116-2008)
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2009)
10)《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GB/T23793-2009)
11)《基于电子商务活动交易主体 企业信用档案规范》(GB/T 26841-2011)
12)《基于电子商务活动交易主体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与等级表示规范》(GB/T 26842-2011)
13)《信用中介组织评价服务规范 信用评级机构》(GB/T22119-2008)
14)《个人信用调查报告格式规范 基本信息规范》(GB/T 26818-2011)
上述国家信用标准的颁布实施,只是一个开端,落实好、应用好更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信用行业机构应率先垂范。
(3)根据信用标准的层级分类不同,要突出联盟标准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在我国范围内,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结合国际与现实,还有国际标准、区域标准、联盟标准三类标准。对此,应针信用标准的服务对象、信用标准的服务内容、制定标准的难易程度、制定标准的管理主体,加快上述七类标准的研制。特别是从事信用事业的相关人员,应在重点参与的推动国家标准研制前提下,要在企业联盟标准上下功夫,创新发展,以解决国家标准研制周期长、数量少、适应市场需要反应慢的不足。
2.扎实推进信用标准化工作。
(1)政府机构信用标准化工作的推广与实施。
以建立和完善法律规章为基础,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国家、行业和地方信用标准体系。以加强信用主体行为信用记录与信息合法披露为重点,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共享,以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行业为突破口,积极培养信用服务市场,在市场主体管理、产品质量管理、政府采购与项目招投标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辅助决策等多方面积极推动信用报告与服务产品的使用。不断完善监管手段,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不断树立政府信用良好形象,为构建国家和地区良好信用环境服务,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1)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科学规划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的具体实践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国家和地方两级信用管理组织机构,总体规划,协调推进。
2)坚持健全法规、完善标准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推进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制定国家和地方两级信用法规制度,逐步形成由国家信用标准、行业信用标准和地方信用标准、企业信用标准(企业联盟标准)共同组成的社会信用标准化体系。
3)坚持政府推动、培育市场的原则。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利用可配置一定市场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政府号召力、影响力及各种优势,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鼓励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通过广泛发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中介组织等机构共同推进信用标准化工作的合力。
4)坚持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周密的基本要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特别是注重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推广与实施中,使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选择标准化工作积极性较高、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推动,并可通过一定时期标准化工作的培训、辅导和实施,形成经验,稳步推进,逐步推广。
(2)行业信用标准化工作的推广与实施。
行业推广与实施信用标准化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组织学习国家信用标准和了解国内外发展形势。
2)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化工作规划。
3)建立本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4)构建行业信用标准体系。为行业内的信用管理、信用信息披露、信用报告与服务、信用评价与监管等工作提供技术规范。
5)贯彻执行相关国家信用标准及标准化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执行相关国家信用标准或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提出修改国家信用标准建议。
6)搭建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完善信用信息服务窗口。依托已有的系统平台,完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主体行为记录。建立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奠定基础。
7)研究制定或补充完善本行业关键技术信用标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突出强化质量信用,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
8)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活动。以合同信用、质量信用、纳税信用为核心,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力求做到信用评价工作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可信度高。
9)推广和使用标准化信用报告与服务产品。面向社会,特别是向金融机构提供有价值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企业在行业的信用记录,以为企业交易或融资提供服务支持。
10)开展表彰和治理活动。
11)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培训信用标准化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13)促进国内外交流, 积极开展宣传、论坛、座谈等活动。
(3)企业信用标准化工作的推广与实施。
企业信用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信用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是实施国家信用标准、行业信用标准和地方信用标准;三是建立并落实企业信用制度,四是制定和实施企业信用标准。
企业为提高服务水平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可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或地方信用标准的企业信用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行业信用标准,积极采用国际信用标准和国外先进信用标准,并对这些标准进行创新,积极参与制定、补充和完善这些标准。企业需要制定的企业特色技术标准包括:
1)企业信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
2)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分类;
3)企业信用标准化工作规范
4)客户及合作商信用数据项分类与编码规范
5)客户及合作商信用等级划分及表示规范
6)客户及合作商信用调查与信用档案管理规范
7)客户及合作商信用评价(级)规范
8)客户及合作商信用风险(授信)管理规范
9)客户及合作商信用报告格式规范
10)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含加工、存贮、内部交换、向外界提供等)
11)企业员工信用管理规范(含个人档案、个人行为信用记录等)
12)市场信用信息提示工作规范(向企业内部各部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