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通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该局近期发现“长寿硒”等5则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这5则违法广告分别是:湖北天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天夏牌硒片(广告标示名称:长寿硒)”,济源市太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医用冷敷贴(广告标示名称:黔山奇草贴)”,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颈肩腰腿痛磁疗贴(广告标示名称:御南堂牌颈肩腰腿痛磁疗贴)”,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蜂乳浆胶丸”,河南省康纳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复合磁通络治疗仪(广告标示名称:糖尿病治疗仪)”。
据介绍,这5则违法广告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内容,夸大产品适用症范围,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天夏牌硒片”保健功能为“补充硒”,但广告宣称“北大生命科学院历经12年的科研攻关结出硕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长寿硒’。40岁以后开始补长寿硒,将明显延缓身体各大器官的衰老,远离疾病的困扰,从而让身体的年轻状态保持长久”。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重庆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强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加大对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