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下旬至4月下旬,贵州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及主要面向学生销售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2016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重点抓七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把宣传与教育、宣贯与监管结合起来,认真排查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二是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负责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点岗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三是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在春季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四是以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在春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留样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五是继续落实学校食堂“三个严禁”要求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六是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七是加强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在购进、储存、使用食品的快速检测中呈阳性的食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严肃依法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