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质监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布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五家去年因质量违法行为受查处的生产加工点被集中曝光;与此同时,2013年度厦门优质品牌获牌企业等一批质量信用良好的企业,也被纳入了我市的质量诚信企业“红名单”,被挂上了市质监局和市文明办门户网站。
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的实施,是我市政府部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创新举措。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切实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目前,我市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等部门都分别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档案,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质量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企业的守法程度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守法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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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 “黑名单”企业
被重点监管,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多个部门将对其严格限制许可
此次登上“黑名单”的五家企业均为食品企业,其行政相对人分别为齐严峰(麻油生产加工厂),吴国跃(食用冰块加工厂),谢远发(食用冰块加工厂),王立坤(速冻蔬菜加工厂)以及陈敬林(厦门市翔安区安旭食品加工厂)。违法事实主要为无证生产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志。
“这样的曝光意在对制假售劣、无证生产的企业起到惩戒、威慑和引导的作用。”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介绍,去年6月,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我市推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黑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地址、违法内容、行政处罚等信息。上榜的企业除受到重罚外,还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两个月至少接受一次检查,监管部门的抽检频次也会相应增加。同时,工商、税务、征信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都会严格限制许可,对构成犯罪的,还将由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黑名单”企业处处“碰壁”相反,“红名单”企业将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等方面享受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