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药监局在官网特设“黑名单” 用于曝光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涉案产品
如果有食品、药品不合格,市民怎么才能知道呢?前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设置了“黑名单”专栏,专门用于发布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涉案产品,企业一旦违规,消费者就可在该专栏查询到其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同时公布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据此,食品药品企业将被严管。
社会组织或个人可监督
食品药品“黑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了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同时还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从事相关活动的期限。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名称、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也将同时被公布。
据悉,食品药品“黑名单”公布的期限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现行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期限的,食品、药品“黑名单”公布的期限为两年,公布期限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从事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出现违规行为,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如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或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等。
除了网上公布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还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记入重点监管信用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责令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安全管理情况。不仅如此,业务许可部门还将在审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对照“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进行审查,申请人若有相关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年限不受理其申请。
此外还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其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目前暂无企业上“黑名单”
昨日,记者登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在首页并未发现“黑名单”一栏,需要从首页“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模块点击进去后,再点击“信用信息”才能进入“黑名单”专栏。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暂时没有企业上榜“黑名单”。“我们10月15日才开始试行,在此之后,一旦发现企业出现违规行为,就会在‘黑名单’上公布,市民可上网查询。”该工作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