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即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从食品进货查验、查验登记、食品贮存安全管理、过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等各个环节,更为全面、清晰地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指导食品经营者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好地保障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