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今年来,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一本特殊“负面档案”,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利器。
今年来,宁波已有超过40家食品企业被拉入这一黑名单,这些企业除了面临罚款等处罚,还将在今后一年里被重点监管对象,并且贷款、评优等活动也将受到限制。
冰箱里的两条河豚鱼鲞
让这家食品企业入了“负面档案”
今年年初,宁波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九峰山入口的九峰桃园餐饮有限公司时,在公司厨房的冰箱内发现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打开一看居然是两条河豚鱼鲞,经现场称重约有325克。
经调查,这些河豚鱼鲞是该公司经营者乐某从一菜场购入,总共买了3条,约有500克。去年8月,他和儿子吃了其中一条后,剩余的两条就放在公司的厨房冰箱里。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河豚鱼鲞是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一旦在餐饮企业中发现,符合行政处罚中的从重处罚条件。”北仑区局负责处理此案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虽然这两条河豚鱼鲞还没有制成食品销售,但这家餐饮企业的行为,已构成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考虑到该企业是第一次违法销售河豚鱼鲞,最终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6000元,325克河豚鱼鲞也随即被没收。
与九峰桃园餐饮公司同时上榜“黑名单”的,还有北仑新碶菜市场营业房三名从事冻品销售的业主。
今年8月初,检查人员分别在邹某、王某、陈某的营业房内查到未经检疫的冷冻牛肉5公斤、8公斤、4公斤。其中,王某的营业房属无证肉品销售。
最终,这名经营业主不但上了食品安全“黑名单”,而且分别被处以行政罚款,其中邹某因已取得违法所得1310元,被行政处罚14万元,王某和陈某也被罚款3万元。
宁波逾40家食品企业上“黑名单”
黑名单企业将被重点监管
去年年底,我省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使得黑名单制度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利器。
按照这一管理办法,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等行为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
此外,监管部门也将重点监管“黑名单”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
“除了这些处罚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经营者,也会留下信用污点,企业在贷款等方面也将受到限制。”相关监管人士表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可以说是仅次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据了解,在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的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中,宁波市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924起,涉案金额577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并首次公布了43家食品失信企业“黑名单”。
这些黑名单企业,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有使用非法添加剂的,也有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的。
按照食品安全“黑名单”定期销榜管理制度,这些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生产经营者提交销榜申请,经有关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公告销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