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信用温州”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信用抓手对市场主体的社会化激励应用,温州市局借力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管理先进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梯次启动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及温州市信用管理先进企业认定活动,标志着温州市局成功将此类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
有别于以往行业协会的荣誉评选,本次认定活动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开,且广泛汲取多个部门单位的信用意见,如建立认定活动领导小组,把监察、发改、经信、财政、人行、国税、质监等部门设为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担任小组组长,市市监管局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定条件中,采集税务、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流通、纳税等诚信记录作为考量因素;评估指标体系则扩大荣誉的采纳范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其他部门或单位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也予接受。
目前,材料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温州市局正按照申报对象的信用管理程度和其他资质条件分梯次进行培育指导,并注重对已获得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及先进企业荣誉的单位进行升阶培养。被授予认定称号的企业将获得各县(市、区)政府的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