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充当药品卖、夸大药效误导消费者……近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售卖的13种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乌鲁木齐食药监局列入“黑名单”,并责令暂停销售。
7月9日,乌鲁木齐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沙苑子胶囊”“金龙补肾合剂”“颈肩腰腿痛贴”等13种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从公布的情况看,违法原因主要是严重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非药品宣传治疗功效等。
“如果消费者遇到这13种产品,可举报投诉,监督电话12331。”乌鲁木齐食药监局稽查处处长李学松表示,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他们会定期公布“黑名单”,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食药监局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上述违法发布广告的产品,拒不执行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