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形成浓厚的严打氛围,近日,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公布了首批10家食品安全信用“黑榜”名单,《丽水新闻》、《处州晚报》、《瓯江报道》等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首批公布的10家“黑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上榜的理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2家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还有2家分别是“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
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丽水市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于去年12月初,制订了《丽水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试行)》,对用非食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食品的,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17类违法行为列入“黑榜”管理。“黑榜”上榜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到期后经评审合格后终止。
列入食品安全信用“黑榜”的单位,纳入当地发改部门的社会信用奖惩系统及通报银行部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将依法给予严厉行政处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