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举报投诉中心在短短的不到3月时间,已经连续接到点赞者的投诉6起,咨询10余起,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点赞容易,兑现难”。
2014年1月20日,郝女士投诉称,定海一火锅店搞活动,通过微信集赞赠送使用券,活动截止日期至2014年2月11日,点赞者集满了99个“赞”能赠送500元抵用券,2014年1月20日去领券,商家称结束日期已更改至1月19日,诉者认为不合理,日期已更换不知情,后点赞者从店主的手机上面看到内容:“点赞活动至19日结果,没有领券的请尽快来领取”,只说明点赞结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忙电话联系。后双方经过协商处理了此事。无独有偶,3月18日,又有张姓点赞者投诉称:在定海一饭店的微信集赞平台上,称集满18个点可以得自助晚餐优惠票一张,集满38个点可以得早餐票一张,集满68个点可以得中餐票一张,集满98个点可以得晚餐票一张。活动截止日期到2014年4月28日为止,今天诉者集到100个点,打电话过去要求得晚餐票一张,对方却称活动已结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处理。后经过举报投诉中心协调,店方兑现了承诺。
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点赞信息可以看做是一种广告经营行为,微信用户按照商家要求完成转发、集赞,如果商家无法按照广告内容兑现承诺,构成民事违约行为,点赞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此,定海区消保委就点赞活动发出消费提示:告诫商家谨慎开展点赞活动,并对点赞活动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对点赞活动中赠送的商品和服务要加以明示,要确保承诺的履行。同时,也提示一下点赞者,在集满赞后,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好证据,若发生问题可第一时间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