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业用牛羊肉、过期月饼当成食品原料的相关公司及责任人在上海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披露,该院就两起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判:将过期、霉变月饼馅料重新回炉的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及5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盼盼公司被判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张某等5人获刑五年至六年不等,并处10万至12万元不等罚金;购入工业用牛羊油用以生产食用牛羊油的上海谷润贸易有限公司等及相关被告人被判犯非法经营罪,谷润公司被判处罚金900万元,睿钧公司罚金1000万元,两公司实际经营人倪某获刑13年,罚金100万元。
据悉,2012年6月底,盼盼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及高某等股东,为降低生产成本,合谋将退回的部分过期月饼馅料回炉生产。2012年8月1日至5日,该公司将掺入过期月饼馅料生产的月饼销往十余家单位,数量近7000千克,价值10万余元。2012年8月7日案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盼盼公司厂房内查获回收的过期月饼约3,000千克。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出具报告,盼盼公司成品月饼中检出霉菌超标。
一审法院判处盼盼公司罚金100万元;判处张某等5人五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至12万元不等罚金。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法院方面披露的另一起案件中,倪某在经营谷润公司、睿钧公司期间,购入进口工业用牛羊油,并为牟利将工业用牛羊油销售给仕明公司生产食用牛羊油。据统计,2010年2月至2012年1月间,谷润公司、睿钧公司分别向仕明公司销售工业用牛羊油283万余公斤和2,70万公斤。仕明公司利用上述工业用牛羊油生产食用精炼牛油,并销售给相关食品企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公司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倪某作为两公司直接负责人,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判处谷润公司罚金900万元,睿钧公司罚金1000万元;倪某获刑13年,罚金100万元。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