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浙江省兰溪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找准切点,举全局之力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政治责任,以磨砺尖刀利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耕细作“三步走”,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意见》落地生根。
周密部署,出台方案。2017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意见》后,该局立即组织党委一班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吃透精神实质,找准链接点。以排查摸底开局,通过组织各办案机构对近几年十类积案情形进行清理,摸清了底数。共清理结案92件,其中未立案7件、已立案未下处罚书的64件、已下处罚决定书未履行21件。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以《意见》为指导、以责任为担当,反复讨论研究,出台《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同时,坚持把推进“清理积案”专项行动与推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解决各类民生难题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动员部署,狠抓落实。8月21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深入动员部署“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各个时段、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固化,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此次“清理积案”专项行动时间从8月中旬至10月底结束,分调查摸底、集中办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要求各办案机构围绕积案清单,细化清单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强担当、亮进度”工作竞赛,把贯彻《意见》和“清理积案”专项行动深度融合,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中心,全面启动积案清理运行机制,对每件积案的清理过程和清理期限进行跟踪。
强化督察、确保实效。成立“清理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重视不够、进度迟缓办案机构,进行点名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办案不认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人和事,严肃追究责任,从而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稽查工作绩效考核,对稽查执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据了解,该局今年以来重新明确稽查执法核心主业地位,通过不断探索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激活全局执法潜能,不断完善长效执法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契机,先后开展“春安行动”“百日攻坚”、大型餐饮规范提升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上半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抽检食品40个品种321个批次,查处食药违法行为65起,公安机关自行刑事立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