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志娟 记者李黎 发自江苏 为保障全市人民餐饮安全,江苏省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四新”提高餐饮监管水平。
一是餐饮安全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上半年,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累计达53558户,量化A级单位占比12.4%,B级以上占比65.0%。开展网络订餐清理规范、小餐饮改造提升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餐饮环节共立案405件,结案373件,罚没金额174.6万元,移送公安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75%、418.1%、57.4%和74.1%。
二是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取得“新突破”。抓好高风险单位监管,针对学校食堂,在春季开学100%覆盖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34家,创新引入现场检查和管理员能力“双百分”考核机制,全市学校食堂量化A级单位占比54.3%,“五常”等优质现场管理模式实施率44.5%,与去年相比分别上升5.2%和72.5%;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围绕“高标准、严要求、促提升”三方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采用“企业自查+合规检查+示范评定”模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抓好重点时段监管,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在重大活动期间,完善“市-区联动、监管-检测联动、驻点-应急联动、市局-中心联动”机制,完成保障任务共计139次,实现零投诉、零事故。抓好抽检监测,上半年全市完成餐饮环节监督抽检7790批次,发现不合格(问题)产品372批次,问题发现率4.8%,较去年同期上升200%。对前期不合格品种和单位实施跟踪抽检;运用“大数据”分析实施精准抽检;在全省率先引入“神秘买家抽样”方式实施网络餐饮风险监测;按照100%抽检结果公开、100%核查处置到位、100%记入诚信档案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置。
三是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推出“新举措”。启动餐饮集中区示范工程,以“一站一图五统一”模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经前期评估推荐,全市13个餐饮集中区纳入首批试点,较年初10个示范点的计划超额完成30%。推进“阳光餐饮”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明厨亮灶”建设,纳入2017年“关爱民生法治行”,“明厨亮灶”实施户数达3677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1%,其中学校食堂实施率38.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5%。
四是监管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强基层、打基础的要求,开展面向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培训共557场次,培训监管人员22986人,引入实地检查培训等新模式。通过学习、培训、交流、锻炼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全市还完善双随机检查人员库和餐饮监管指导委员会专家库,为监管工作提供评价指导、决策论证等专业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