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曝光在互联网上监测到的6起药品虚假宣传广告和2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其相关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严重危害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总局公布了8起虚假宣传广告的发布载体、相关产品及其虚假宣传内容,具体为——
1、“参归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参归润燥搽剂”的广告,生产企业为北京金典汉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使用参归润燥搽剂5个疗程,连续6年鱼鳞病没有复发了”等;
2、“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百癣夏塔热片”的广告,生产企业为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用药6天痒、痛烧症状完全消失,服药1~2个疗程,超过98.5%的皮肤病患者病变皮肤症状完全消失,杜绝复发”等;
3、“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更辰胶囊”的广告,生产企业为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服用3~4个疗程,失眠浅睡的情况消失”等;
4、“豨莶通栓胶囊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豨莶通栓胶囊”的广告,生产企业为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中宣称“脑梗塞患者吃了几盒,梗塞没有了,血脂也下去了”等;
5、“参枝苓口服液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参枝苓口服液”的广告,生产企业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一个多月,我感觉就有效,脑萎缩、痴呆症4个疗程得康复”等;
6、“脑塞通丸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脑塞通丸”的广告,生产企业为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服用3个疗程后,神志清楚,偏瘫肢体基本恢复”等;
7、“健长乐全球唯一指定官方销售网站”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健长乐牌长乐胶囊”的广告,证件持有人为厦门信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20天告别矮小,3个月快速长高5~10厘米”等;
8、“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小可胶囊”的广告,证件持有人为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6个月以上,血糖健康恢复到30岁,糖尿病不复发”等。
总局表示,对于上述违法广告和网站,食药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或收回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药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则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对涉嫌销售假劣产品的,应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