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戴美清 记者戴正聪 发自浙江 近日,4名投诉人来到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反映该辖区内一家大型食品流通供货商售卖塑料制作的大米。南浔镇分局火速赶往该单位予以处理,到达现场后发现,围有几十人的店铺内,有人正在验证“塑料大米”:将大米放入炒锅内进行翻炒,至大米变焦黑,宣称此为塑料制作的大米。随后,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出现大量“塑料大米害人”等谣言,周边居民也开始怀疑多年购买的大米为塑料制作,并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食品流通单位的证照及索证索票情况后,及时上报区局食品科,现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诉人反映的大米进行检测。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样品名称为“田夫五常稻花香大米”检测结果均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GB/T19266-2008标准要求,淀粉检出结果为74.4g/100g,食味品质为89,重金属及黄曲霉素检出值均低于标准的最低检出限,与“塑料”风马牛不相及。
南浔镇分局随即在32个食品微信监管群中对“塑料大米”作出及时应对,确保进货的餐饮、食杂店不被谣言所迷惑。与此同时,区食安办借助公众媒体平台,对“塑料大米”无稽言论进行了回应。
由于事件处理及时得当,为商家及时止损,还其清白,也给为此事件担忧的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