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理念,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贸易局、市物价局、报社等五大部门(单位),开展全市“诚信药店”评选活动。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参评对象资质较好。主要是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信用等级已为A级(守信)的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
二、评选方法设定严谨。按企业自查申报、社会网络评选、监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等步骤进行,并对参加评选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组织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保政策、物价政策等知识的笔试,笔试成绩占评选总分的20%评选。
三、评选标准全面严格。不仅包括诚信守法、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环境整洁、服务优质等20项细则,还特别明确四大取消评选资格的否决项:一是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使用的药品;二是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假劣药品;三是因各种行为被媒体曝光或报道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四是在文明城市复评和平安浙江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