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苏州市人代会上,13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的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交市政府组织实施。根据苏州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情况,议案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亟须解决法律法规配套不齐全、不统一以及体制改革后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对照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苏州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了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将以食品安全工作督察考评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以市政府实事项目实施为契机,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为重点,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破解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为突破,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等。
近年来,苏州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去年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正式联合设立驻点警务室,两局逐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专家咨询、联合办案、信息平台共享等联合打假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的转化,避免了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而不移送的行政案件的出现,成功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去年一年,全市食药监系统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产品认定24件,认定假药131种,移送公安部门的食品药品案件线索79个,协助公安部门破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122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4起,涉案金额85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81名,有效发挥了刑事司法的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百姓饮食用药安全。该市10个市(区)公安局驻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务室正式揭牌,在全省率先实现食药监警务室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苏州市即将出台《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苏州市小微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创建百家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等5份文件,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中,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提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探索食品小作坊监管方面,提出2018年底前全市要创建100家食品小作坊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