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起,上海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部门先后下发了行刑衔接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切实搭建了高效、畅通的部门协作平台。
三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两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准逮捕795人,提起公诉1447人,追捕追诉4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57件487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8件92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9件247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0件148人。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因退货产品大量回收积压,为经济利益,两公司的母公司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深加工事业部管理人员杨某某、贺某某等将回收的产品继续销售或作为原料进行生产。2014年1月至7月期间,两公司的陆某某、杜某等生产、销售人员将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的烟熏风味肉饼、冷冻香煎鸡排等作为原料,重新标注保质期后继续生产销售,涉案食品逾万箱,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6年2月1日,两公司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杨某某、贺某某、陆某某、杜某等10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至3万元不等。杨某某被驱逐出境。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了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428.5万元的处罚,并将该案相关涉案单位和责任人员纳入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