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院公布了首批1953名失信被执行人。今后,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并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融资信贷等方面将受到影响。
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1953人
“当前,有些被执行人千方百计把隐匿、转移财产,一边欠债不还,一边坐豪车、住豪宅,大肆高消费,严重妨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说,这些被执行人的行为既严重损害社会诚信,也公然藐视法律权威。
本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省高院在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公布了第一批195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我省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及时公示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惩戒影响多方面
据了解,除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公示外,法院还将把这些人的信息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相关单位可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一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他申请银行贷款将受到限制,开公司办企业也可能受到影响;如果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还可能影响晋级晋职;如果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在资质认定、接受政府扶持方面将受到限制,单位产品将无法列入政府采购名录,无法参加招投标。”葛福东介绍。
3大举措破解“执行难”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以来,我省法院相继启动了“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3大举措,努力破解“执行难”。
据葛福东介绍,“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银行、房管、国土、工商、公安等协助执行单位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网络化信息平台。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车辆、户籍、股权、高消费等信息进行批量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冻结、查封、限制、处罚等执行措施。
“现在执行人员只要坐在电脑前点击鼠标,相关协助执行单位就能收到法院的协助查控信息,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和行政、社会资源。” 葛福东表示。
目前,我省法院与在榕的19家银行机构建立了“点对点”查控系统,9月1日查控系统正式开始运行以来,我省法院已查询执行案件25211件,冻结7846.26万元,扣划783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