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佳 记者张坤 发自江西 日前,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了贯彻实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四小”条例)新闻发布会,今年5月1日起,江西省食品安全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四小”条例正式实施。江西率先在全国就“四小”监管进行立法,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
“四小”即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在促进群众就业、方便居民生活、传承饮食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食品“四小”多数生产经营条件简陋,卫生环境差,是食品监管工作最为薄弱的环节。去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食品安全特定问题调查,与立法调研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设定“四小”市场准入门槛、规范生产流程、加强日常监管、设定“黑名单”制度,以及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四小”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确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牵头地位,切实解决了“四小”监管体制不顺、基层执法于法无据的问题。这是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立法上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建立了“四小”治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江西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权责清晰、密切配合、保障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有利于规范经营行为,明确主题责任,促进“四小”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诚信自律;有利于以法治思维方式维护食品安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群策群力、综合施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下一步,江西将集中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通过专门培训、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等形式,送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田头,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深入宣传《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四小”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科学宣传和正面引导,不断弘扬尚德守法的正能量,从而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四小”业主诚信守法经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